什么叫问责?主要形式有哪些?
问责是汉语词语,问责是追究政府官员的责任,意即权责对等,是政治文明的体现,要建立责任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行政问责制來,最近的一系列问责事件,反映了高层治理官员队伍的决心。
主要形式
问责是个大的概念,具体来说,有四个层次。
第一是引咎辞职。比如,这个领导因官僚主义导致未深入调研,或者重大隐患没有防范,就要承担领导责任,要引咎辞职。
第二种是停职。事情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先停掉工作等待调查。
第三是免职。事情已经比较清楚了,是一定要承担责任的。被停职和免职不是终点,如果在调查中发现有权钱交易现象,将会进一步追究司法责任。
第四种就是撤职。撤职已经属于行政处分的一种了,是指在事态已经非常清楚的情况下,直接给的行政处分,表明要追究官员责任了。
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分。纪律处分由轻到重依次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停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经济处分包括:扣减薪酬等
问责开始于2003年的“非典”时期,此后随着问责的深入,逐渐形成制度化。随着国家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就从法律角度上明确了问责制,这就使问责法制化。目前,国家正在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其中有一项即是建立全面的行政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