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如何运营(详细启动步骤)
近年来,在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支持下,跨境电商繁荣发展,成为我国拉内需、稳外贸的重要力量。据海关初步统计,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69万亿元,增长了31.1%,其中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验放进出口清单24.5亿票,同比增长63.3%。在2020年全球疫情冲击下,跨境电商呈现逆势增长态势。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强调:“中国将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2021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
目前,国内除了外贸企业、大型电商平台在做跨境电商业务,一些社交电商企业、直销企业也纷纷开拓了跨境电商平台。同时还有很多企业跃跃欲试,想了解和涉足跨境电商蓝海。那么,跨境电商为什么让这么多企业蜂拥而至?跨境电商又是如何运营的呢?《知识经济》杂志对此进行了调研,并邀请跨境电商领域的从业者,给出相关答案。
1跨境电商政策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除了与人们购买国外品牌商品的热情有关,更重要的是我国对跨境电商实施的优惠政策。
从广义上讲,跨境电商是指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的交易,包括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一般出口和特殊区域出口4种零售进出口业务模式,以及多种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B2B出口)业务模式。其中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及特殊区域出口是主要的业务模式。
目前国内繁荣的跨境电商,通常是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即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或“直购进口”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其中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占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量的80%以上。
与一般贸易等其他的进口方式相比,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其独特的优惠政策和便捷模式。
我国的跨境电商政策最早出台于2012年5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正式发布,由海关牵头组织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同年8月,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5个城市获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的保税功能政策,我国海关对跨境商品实行“整进零出”的监管模式,对境内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购买、从保税区内寄出的商品,参照个人自用物品监管。该政策大大提高了跨境商品的流通效率,节省了进口物流成本,也缩短了商品下单后的快递时间。
目前实施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主要包括: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2020年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以及2021年《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等。
我国海关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特点概括为“两优势”“一限制”和“一要求”。
两优势:跨境电商有两个突出的政策优势,一是监管条件,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二是税收政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并在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人民币26000元以内的,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以普通消费品13%的增值税计算,大部分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税率为9.1%;而通过一般贸易进口的商品,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的综合税率则动辄超过20%。
一限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内购买人必须是消费者而非商家,购买的商品仅限个人自用,不得再次销售。
一要求:为了实现商品仅限于零售进口这一限制,在商品进口时,企业应当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三单”信息,经比对“三单”一致,海关方可放行。
2020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已扩大至全国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2021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21年3月18日,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都可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2企业为什么要做跨境电商面对消费者需求和优惠政策之下的跨境电商“蓝海”,外贸企业、大型电商平台纷纷开辟跨境电商业务。同时我们发现一些社交电商企业、直销企业在原有线上平台和业务的基础上,也在建立跨境电商平台。那么,这些企业开拓跨境电商业务对自身发展有哪些好处呢?
跨境电商品牌服务企业、宁波星胜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联合创始人施光辉认为,直销企业建立跨境电商业务,除了是为了丰富产品品类,更重要的是为了更好地向社交新零售转型和吸引年轻消费群体。
目前,几乎所有直销企业都在向社交新零售转型,希望通过更丰富的商品,灵活的销售机制,吸引年轻消费群体和新流量。但是直销公司的原有产品体系并不能适应社交电商的产品逻辑。社交电商对商品的性价比、吸引力、引流能力要求很高,其产品逻辑是微、爆、标、超四个层级,即,微品是能够引流的微利商品;爆品是能打爆走量的爆款商品;标品是能够日常留客、复购率高的刚需商品;超品是独一无二、有技术壁垒和竞争力的超级商品。社交电商每个层级的产品有不同的利润模型,而直销企业不具备这样的产品架构。
转型社交电商以后,直销企业纷纷为社交电商平台开发新产品,但是目前国内社交电商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产品同质化情况严重,跨境电商则成为直销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吸引年轻消费群体的一种途径。
由于年轻人更加追求生活品质,喜欢购买国外品牌的产品和新奇特商品,因此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比较受年轻消费群体的青睐。同时,海外产品跟国内产品的横向竞争对比少,产品差异化容易做出来,消费者对海外产品的价格相比国内产品不那么敏感。因此企业选择用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来做社交电商,相比做国内产品更容易一些。
3如何启动和运营跨境电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参与主体为:跨境电商企业(境外产品制造商、贸易公司)及其境内代理人、跨境电商交易平台、跨境电商服务商和消费者。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商品由境外企业所提供,在跨境电商平台(境内注册)上销售,并由境内具有相应运营资质的服务商提供仓储、支付、物流、报关等服务。其中,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是跨境电商供应链的中心环节。经营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是目前国内企业参与跨境电商的主要方式。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交易平台包括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和自营跨境电商平台两种。例如,京东国际、天猫国际等既为国外商品供应商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同时也有自营的跨境电商业务。而目前一些社交零售企业、直销企业建立的跨境电商平台一般是自营平台,由企业自己备货、选品,自行联系上游供应商、品牌商,并与外贸报关、仓储物流、第三方支付等相关服务商合作。
在跨境电商供应链的整个服务环节,穿插着各类跨境电商服务商,包括跨境支付服务商、进出口报关服务机构、物流仓储服务商、物流运输配送服务商、海外仓服务商、法律知识产权机构等。目前很多跨境电商服务商可以为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提供一条龙的供应链服务,包括选品、仓储、物流、报关等。新建立的跨境电商平台只需与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商合作就可以运营跨境电商业务。
此外,在促进跨境电商平台的良性运营方面,很多平台采用了社交电商的分享销售模型,对产品购买者和分享者进行一定的积分奖励。
4产品来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商品需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俗称正面清单)内,不得进口涉及危害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进口食品和商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以及其他禁限商品。至2019年12月,正面清单内共计1413个8位税号商品。只有清单内的商品才能通过跨境电商进口,同时正面清单是按照年度进口情况动态调整的。
跨境电商政策规定,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这一监管政策对于国外的化妆品和保健食品进入中国市场来说是非常利好的政策,省去了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审批、注册、备案等繁琐程序。最近一两年大火的NMN产品也是通过跨境电商途径销售到国内,属于正面清单内的维生素及其衍生物品类。
对于直销企业、社交电商企业的跨境电商平台来说,如果没有海外公司的产品,可以直接与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公司合作,为平台选品。据施光辉介绍,目前其公司合作的“井贝供应链”就是这样的跨境电商服务商之一,其不但能为跨境电商平台提供仓储和物流配送服务,还拥有跨境商品供应链,代理了众多国外品牌产品,约有2000多个单品,与国内200多个跨境电商平台建立合作。当然,现在国内这样的服务商也非常多。跨境电商主流的商品类别为美妆护肤品、母婴商品、保健食品、日化产品等。
此外,有实力的企业也可以自己在海外定制产品,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施光辉表示,目前跨境电商平台很多,如果大家都卖同样品牌的产品,价格透明,利润空间很低,而如果做自己品牌的产品,自己有定价权,利润率则要高一些。所以,目前有很多企业在国外注册公司和品牌,研发配方,完成产品生产,再通过跨境电商将产品零售进口到国内市场。杭州星胜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是提供跨境电商产品定制服务的公司之一。其提供的服务包括,帮助企业在海外注册公司和品牌,与研发机构合作设计产品配方,找工厂完成生产,帮助企业申请跨境电商平台等。
5风险防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涉及的法律和监管风险主要是走私犯罪、违规行为和分销模式涉传等。
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第二十九条对“涉嫌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如虚假交易、二次销售、盗用额度等做出监管规定:海关对违反本公告,参与制造或传输虚假交易、支付、物流“三单”信息、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未尽责审核消费者(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等,导致出现个人身份信息或年度购买额度被盗用、进行二次销售及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况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走私或违规的,由海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利用其他公民身份信息非法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海关按走私违规处理,并按违法利用公民信息的有关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不涉嫌走私违规、首次发现的,进行约谈或暂停业务责令整改;再次发现的,一定时期内不允许其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并交由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实施查处。
跨境电商进口可享受更低的税率,但这一税收优惠仅限于境内消费者个人自用的商品。不法商家为了偷逃税款,会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名义和方式进口。这样的做法,属于伪报贸易性质走私行为。“ ”是跨境电商走私犯罪的主要手法,是指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将本应以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伪报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过虚假的三单将产品走私进境,再进行二次销售。伪报案件中,当事人具有明显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将会被认定为走私,涉税金额达到起刑点(自然人10万,单位20万),则涉嫌构成走私犯罪。近年来各地海关查获的多起跨境电商走私大案,大都采用类似的手法。例如,2020年初广州海关查获的婕斯产品走私案,就属于这类走私行为,涉案金额达40多亿元。
在跨境电商贸易活动中申报不实是常见的违规行为。跨境电商经营者向海关申报的价格应是商品实际交易价格,但由于跨境电商具有品类多、金额小、频次高等特点,容易在申报中出现差错。
跨境电商平台在为消费者提供优异的产品体验的同时,应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确保自身及上下游企业的合规经营,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抢占跨境电商市场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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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知识经济杂志):攻略 | 跨境电商如何运营?内附最全启动步骤